劳务派遣是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员工向用工企业提供劳务的一种新型用工模式,而劳务派遣按具体用工模式可以分为以下三类:
1.*派遣
由派遣机构承担一整套员工派遣服务工作,包括人才招募、选拔、培训、绩效评价、报酬和福利、安全和健康等。
2.转移派遣
用工企业自行招募、选拔、培训人员,再由派遣机构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并由派遣机构负责员工的报酬、福利、绩效评估、处理劳动纠纷等事务。
3.短期或项目派遣
用工企业为了某个项目而委托派遣机构聘用派遣相关的**人才。
劳动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对于被派遣劳动者的法定义务有哪些呢?看完下面的内容相信会对你有所帮助。
1.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的共同义务。不得向被派遣劳动者收取费用:跨地区派遣劳动者的,被派遣劳动者享有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按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的标准执行:**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和与用工单位订立的劳务派遣协议,载明或者约定的向被派遣劳动者支付的劳动报酬不得违背同工同酬的规定;**被派遣劳动者在劳务派遣单位或者用工单位依法参加或者组织工会的权利,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2.派遣单位的特殊义务,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2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回,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规定酸较银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将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告知被派遣劳动者;不得克扣用工单位按照劳务派遣协议支付给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3.用工单位的特殊义务。执行地区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告知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对在岗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工作岗位所必需的培训;连续用工的,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不得将被派遣劳动者再派遣到其他用人单位。所以劳务派遣是合法的。
以下是一则关于劳动派遣的案列:
赵某系某派遣公司派遣到某水泥公司的劳务人员。因身体原因,赵某不能适应当前工作,芜湖劳务派遣,向水泥公司提出调整岗位。水泥公司以其不能适应当前岗位为由,与赵某解除劳务合同,随后派遣公司将赵某辞退。
赵某到失业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待遇,经办机构告知赵某没有参加失业保险,劳务派遣服务,不能享受失业保险待遇。赵某到派遣公司询问没有参加失业保险原因,劳务派遣员工,派遣公司答复:水泥公司支付的费用中没有失业保险费,因此公司没有为其参加失业保险。
赵某向人社部门咨询,劳务派遣合同,其社会保险费是由派遣公司缴纳还是由用工单位缴纳?其失业保险待遇到哪里领取?
答:赵某的社会保险费应由派遣公司缴纳,其失业保险待遇应与派遣公司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可通过申请劳动仲裁或法律途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