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一则关于劳动派遣的案列:
赵某系某派遣公司派遣到某水泥公司的劳务人员。因身体原因,赵某不能适应当前工作,向水泥公司提出调整岗位。水泥公司以其不能适应当前岗位为由,与赵某解除劳务合同,随后派遣公司将赵某辞退。
赵某到失业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待遇,经办机构告知赵某没有参加失业保险,不能享受失业保险待遇。赵某到派遣公司询问没有参加失业保险原因,派遣公司答复:水泥公司支付的费用中没有失业保险费,因此公司没有为其参加失业保险。
赵某向人社部门咨询,其社会保险费是由派遣公司缴纳还是由用工单位缴纳?其失业保险待遇到哪里领取?
答:赵某的社会保险费应由派遣公司缴纳,其失业保险待遇应与派遣公司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企业劳务外包,可通过申请劳动仲裁或法律途径解决。
劳务派遣就是需要用人的单位根据自身所需的人员的标准和相关的待遇提供给劳务派遣机构,通过劳务派遣机构在各个渠道找到合适的人员之后再交给某公司或企业进行工作的这种用工形式就是劳务派遣。
劳务派遣的用工模式是比较特别的,订立劳动合同的是劳动派遣单位和被派遣的劳动者,因此相应的薪资酬劳是劳动派遣单位支付的,实则上被派遣者是服务于用工单位的。简单来说就是:劳务派遣单位只负责找人管人但是不用人,而用工单位则是不管人不找人,只用人。
举个例子简单说明一下:
A公司想要找一位技术人员,并把相关要求告知某劳务派遣机构,该劳务派遣机构为其找到了劳动者小方,这种用工形式就是劳务派遣。注意的是小方是与劳务派遣机构签订劳动合同的,实则却是为用人单位工作。
劳务派遣又称人才派遣、人才租赁、劳动力派遣、劳动力租赁,是指由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劳务外包人员,派遣员工向用工企业提供劳务的一种新型用工模式。劳务派遣与人事代理的服务内容基本相同,但核心区别是劳动关系的不同,即劳动合同关系存在于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员工之间,芜湖劳务外包,但劳动力给付则发生于派遣员工与用工企业之间。
劳务派遣的较显著特征就是劳动力的雇佣和使用分离,不仅可以节省用工企业劳动力的使用和管理成本,更重要的是有利于用人单位用人的灵活性,并且可以减少劳动关系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