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对于被派遣劳动者的法定义务有哪些呢?看完下面的内容相信会对你有所帮助。
1.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的共同义务。不得向被派遣劳动者收取费用:跨地区派遣劳动者的,被派遣劳动者享有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按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的标准执行:**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和与用工单位订立的劳务派遣协议,载明或者约定的向被派遣劳动者支付的劳动报酬不得违背同工同酬的规定;**被派遣劳动者在劳务派遣单位或者用工单位依法参加或者组织工会的权利,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2.派遣单位的特殊义务,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2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回,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外包公司,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规定酸较银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将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告知被派遣劳动者;不得克扣用工单位按照劳务派遣协议支付给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3.用工单位的特殊义务。执行地区劳动标准,劳务外包方案,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告知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劳务外包资质,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对在岗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工作岗位所必需的培训;连续用工的,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不得将被派遣劳动者再派遣到其他用人单位。所以劳务派遣是合法的。
以下是劳务派遣人员应享受的基本权利和应做到的基本义务
1、基本权利
依法受到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 依法获取劳动报酬的权利; 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的权利; 地区法律规定的其他各项权利。
2、基本义务
自觉遵守用人单位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服从用人单位的日常管理; 完成用人单位指派的各项工作任务; 参加用人单位的各项劳动竞赛,勇于**,为用人单位提供***的服务; 地区法律和劳动合同规定的其他各项义务。
劳务派遣简单点来说就是劳务派造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后,将该劳动者派意到用工单位者从事劳动、提供劳务,芜湖劳务外包,劳动者提由用工单位以劳务费的形式向务派造单位支付并由其向劳动者代发的一种特殊的用工形式。劳动合同用工是我国企业的基本用工形式。劳务派遣是用工是社充形式,只能在时些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位上实施,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过6个月的岗位;辅助性工作岗位位是指为主业务岗位提服务性的非主营业务岗位。替代性工作岗位是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体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岗位。用工单位应该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不得过其用工总量的一定比例,具体比例由劳动行政部门规定。